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学前科转发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学前科转发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幼儿园:

全国第五个学前教育宣传月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宣传月活动,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及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园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宣传月的主题,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幼儿园要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必须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于6月20日前报送学前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于洪森,联系电话:86593586,电子邮箱:278213875@qq.com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学前科

 2016年5月11日

 

 

附: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处:

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宣传月活动,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   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学前教育规律的宣传。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地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重点做好语言、初步逻辑思维等学习适应能力的准备;做好幼儿主动性、规则意识、任务意识等社会适应能力的准备;要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

(二)加强规范办园制度宣传。重点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山东省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济南市幼儿园一日标准化管理》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小学层面工作。小学要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的过渡教育和适应教育,小学初级阶段在环境布置、教学形式、教学时间等与幼儿园做好衔接。一年级各科教学必须坚持“零起点”,降低难度、减缓坡度,严禁拔高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严禁压缩课程和加快课程进度。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三、活动内容

幼儿园开展“四个一”活动

——召开一次家长会议,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宣传科学育儿的重要性;

——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让家长走进幼儿园,了解幼儿一日生活;
   ——举办一次进社区宣传活动,赢得社区的支持;

——组织一次大班幼儿到小学参观活动,了解小学环境;

各县(市)区要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于6月27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学前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济南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1日

   附: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

通知

鲁教厅办字{2016}28号

各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全国第五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教育部与省政府将于5月20日在青岛市共同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为做好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设计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认真研究制订宣传月实施方案。5月20日上午,要同步举办启动仪式;下午,各幼儿园要开展幼小衔接的咨询活动,组织专家、园长、校长和教师对家长答疑解惑。活动月期间,各地要对幼小衔接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和小学进行督促整改。要联合有关部门,对社会上违规举办的以读写算为主要内容的小学预备班、衔接班等进行治理整顿。

二、抓好重点,确保幼儿园与小学形成合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的宣传月主题,确保幼儿园和小学同步宣传、同步推进,形成合力。要组织开展幼儿园和小学的相互交流观摩活动,让教师了解另一学段的教育目标、任务要求和教育形式,自觉将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机衔接起来。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地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重点做好语言、初步逻辑思维等学习适应能力的准备;做好幼儿主动性、规则意识、任务意识等社会适应能力的准备;要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幼儿园不得进行读写算等训练,严禁“小学化”倾向。

小学要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的过渡教育和适应教育,小学初级阶段在环境布置、教学形式、教学时间等与幼儿园做好衔接。一年级各科教学必须坚持“零起点”,降低难度、减缓坡度,严禁拔高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严禁压缩课程和加快课程进度。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三、明确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一)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 、教育网站、“微言教育”平台、家长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提前教育、拔高教育、过度教育给儿童带来的危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形式多样的园内宣传。幼儿园要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10号)等文件精神,让教师了解国家及省相关政策;通过专家讲座、参观学习、座谈讨论、活动观摩、知识竞赛等形式,端正教师教育理念,坚持科学保教。

(三)开展多种渠道的家长、社区宣传。幼儿园要开展“三个一”活动:召开1次家长会,组织1次大班幼儿到小学参观,到社区开展1次咨询活动。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开放日、家访、家教宣传栏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幼小衔接的主要内容,消除家长对幼儿的入学焦虑,使家园教育形成合力。 

各地要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于淑贞,联系电话:81916518,电子邮箱:343517619@qq.com。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