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教育局 济公通[2014]70《关于加强驻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南市公安局

文件

济南市教育局

济公通〔201470

关于加强驻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公安局有关部、处、支队,各分、县(市)局;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各县(市)区教育局、驻济中小学(民办学校):

5月20日中午,湖北省麻城市五里墩小学发生一起暴力袭击校园学生案件,一男子闯入学校砍伤8名学生。鉴于形势严峻,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驻济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警惕,重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此类案件和其他涉校涉园案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格校园及周边巡防,安保力量落实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工作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结合“多警联勤和武装巡逻”,统筹安排警力,加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最大限度地做到在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儿童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地区“见警灯”,震慑犯罪,增强师生安全感。继续坚持公安民警执勤与群防群治力量协助维护治安相结合、着装执勤与便衣执勤相结合、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建立完善动态科学的校园周边地区巡逻勤务制度。要深化交通助学岗制度,对位于主次干道和交通流量大、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在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加派警力疏导交通,保障校园周边道路畅通有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督导学校幼儿园落实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各校园要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校园安保人员要全部到位,加强演练,配装好安防器具,由校园领导带队开展校园门口及附近区域的巡守工作,坚持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制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实施“家长教师校内对接”制度。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校园要安排专人集中看护,绝不能放任、失管。有条件的校园,可实施分时段放学制度,减少短时段内孩童聚集数量,缓解防范压力和交通压力。

二、严格校园及周边整治,隐患排查落实到位

各级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全面摸排校园周边不放心人员。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校园周边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更新台账,逐人登记造册,落实不放心人员管控措施。一旦发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员、武疯子、吸毒等高危人员失控,或扬言暴力袭击校园儿童等苗头性问题,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严防发生暴力袭击事件。二是迅速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要在前期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反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防范漏洞,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全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同时,对前期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部复查,仍然没有整改的要按照《内保条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要强化对安保人员的纪律要求和日常管理,绝不能出现脱岗和不履职的行为。是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各交警部门要严格交通安全长效勤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保障校园周边道路畅通有序。四是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正在实施犯罪的,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果断加以制止;对校园周边流氓恶势力团伙,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发展蔓延。

三、严格校车隐患排查,交通安全落实到位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力度,防止校车安全事故发生。一方面,要迅速开展一次校车通行线路安全检查。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对辖区所有学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信息进行采集,对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临检,认真检查车辆座位数和核载人数、校车外观标识,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配备以及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等情况,督导校车所属单位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检查,确保校车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严防夏季车辆自燃起火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未取得校车标牌非法营运的,要按照规定处罚,督促尽快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各单位排查、教育情况要留存台账和资料做好备查准备。另一方面,要迅速开展一次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校车运载学生时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校车超员、超速、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校车超员的,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依照法规从重处罚,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建议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农用车、面包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肃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

四、严格主体责任,联动机制落实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一是落实联合会商机制。市、县两级治安、经文保牵头,刑警、交警、巡警、消防等警种参加,定期与同级教育部门会商、互通情况;各派出所适时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会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二是落实警校联动机制。属地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巡警和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三是落实校园安全培训机制。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防范技能培训、应急处突演练等形式,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专职安保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落实社会联动安保机制。善于挖掘和充分发挥家长参与校园安全防范的积极性,特别是技防设施薄弱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派出所民警和学校的组织下,组建由学生家长为主体的校园安保志愿者队伍,协助学校老师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和重要部位站岗值勤。五是落实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措施推进落实。学校、幼儿园作为安全责任主体,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对因工作不到位或防范工作不落实而导致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隐患大,发生重特大案(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有影响的治安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以上要求迅速传达到基层和各级学校幼儿园,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1日

 

 

                                             

 

 

 

 

 

 


                                                                                济南市公安局指挥部                      2014年5月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