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创卫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历下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历下创卫发[2014]6

 

历下区创卫指挥部

关于加快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为使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根据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实际情况,现将历下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之内,所有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二、责任分工

按照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承担的任务范围承担相应的病媒生物防制任务。

(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督查全区餐饮业和药品经营、销售等重点行业和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二)区工商局负责组织、督查各类市场、个体工商户、各类超市开展系统持续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

(三)区城管局负责组织、督查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公厕的病媒生物持续防制活动。

(四)区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城区建筑工地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五)区园林局负责组织、督查各类绿地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六)区房管局负责组织、督查各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督查社区及居民区,开展系统持续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八)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督查宾馆、医疗卫生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好“五小”等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检查指导。

(九)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学校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区文化局负责辖区文化娱乐行业、小网吧及下属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四害密度进行杀灭前后的监测工作,按要求做好卫生杀虫剂抗药性监测、应用效果评估,评估结果报告区卫生局和爱卫办。

(十二)区创卫办负责督查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十三)区爱卫办负责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十四)区除害消杀站负责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业务指导、药品规范、公共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五)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河道及沿岸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及培训阶段(430日一53)

各单位要组织动员、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区除害消杀站要加强专()职防制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对辖区内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人员和消杀队伍进行防制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二阶段:全区集中消杀阶段(52日一510)

各单位、居民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蝇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自行解决;购药由区除害消杀站统一渠道,杜绝违禁和伪劣药物的使用,确保全区科学、合理用药。区病媒生物防制各责任单位要督促所组织、督查的单位每天都要不间断的进行消杀。区城管局负责组织、督查的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场所每天至少消杀2次,确保蚊蝇密度不超标。

区爱卫办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未达标,有令不行的部门和单位责令其2日内整改达标,对严重影响全区创卫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病媒生物防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领导挂帅,部门协调,专业技术指导和群众广泛参与来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下属单位有除害经验的人员为成员的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筹措除害经费,保证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出成效。要克服畏难情绪,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把四害的危害性、除害的重要性和科学除害的方法宣传到广大干部群众,使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中,做到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力整治,全面达标。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全面达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工作认真,措施扎实,行动迅速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认真,不及时,行动不力,四害超标的部门和单位或进行曝光,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限期改进,直至达标。


区创卫指挥部

2014年430